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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可以再申请吗

其他 2022-11-25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申请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的,申请人对专利进行修改后,可以再次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也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形有:发明创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两项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属于现有设计,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该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提出过申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撤回驳回专利申请有以下条件:
    1、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三条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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