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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2-11-25 0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股权质押生效要件是:
    1、股东依法享有股权,该股权具有可转让性;
    2、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应当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如下: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禁止预设流质条款。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生效需要的条件:
    1、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
    2、以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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