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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给的彩礼在婆婆存单名下,现在离婚存单在我手里可以要回吗

彩礼 2022-11-25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结婚彩礼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的,放在谁的手里与能否返还无关。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用退还给男方的。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未办理结婚登记,即未领取结婚证;领取了结婚证但未在一起生活的,在离婚时主张返还的;给予彩礼导致给与人家庭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主张返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彩礼一般直接归女方所有,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彩礼需要归还给男方: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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