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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解散必须要清算吗

合伙企业 2022-11-25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散公司不一定必须清算。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无需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以外的情形,解散公司应当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合伙公司可以宣布解散。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合伙公司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 合伙公司在满足法定情形时,可以宣布解散。根据相关规定,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合伙公司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公司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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