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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有哪些形式

抵押担保 2022-11-25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合同的形式包括:
    1、主从合同的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担保合同形式:
    1、主从合同的形式。债权人与担保人单独订立的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担保合同;
    2、主从条款的形式。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约定在主合同中写上保证条款,注明保证人的保证义务;
    3、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保证书。《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本担保和反担保;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以及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的,就按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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