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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以报案不请监护人吗

其他 2022-11-25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未成年监护人有异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会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未成年人报案并不需要监护人,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如果未成年人涉嫌刑事犯罪的,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需要监护人,要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 如果被监护人尚未成年,监护权证明在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权证明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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