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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坐牢有哪些区别

其他 2022-11-25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役和坐牢的区别在于:①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坐牢是因违反刑法的规定而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②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牢结果,但坐牢还可能起因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③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执行;广义的坐牢场所,包括拘役所或者看守所和监狱以及其他的场所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坐牢指的是关在牢里或监狱中。一般需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会坐牢。所以二者的区别主要是适用对象不同、执行场所不同和期限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拘役和坐牢主要有以下区别:
    1、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坐牢是因违犯刑法的规定而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
    2、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牢结果,但坐牢还可起因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
    3、拘役刑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坐牢的期限会因为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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