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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瘫痪在床不能自理的农村五保户,由谁来护理照顾?谢谢!你好

其他 2022-11-25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五保户住院护理的处理方式为:由国家供养,因病住院,如果是公立医院,村委会应该派人照顾,照顾护理员的工资,可申请民政部门报销。如果是私立医院,则需要按照正常的情形进行交费。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 五保户的对象为以下这几种人:




    1、无劳动能力的人;




    2、无生活来源的人;




    3、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4、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抚养人没有抚养能力的人。



    五保主要是保吃、保穿、保医、保教、保葬。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 在我国有权指定监护人的机关有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对有关当事人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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