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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有期限吗

其他 2022-11-25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代位追偿的债权一般会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到账;如果被追偿人逾期不履行,而债权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会在六个月内到账。因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间一般是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代位追偿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般代位行使的是债权请求权,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是三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代为清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代为清偿的法律纠纷适用于我国判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即权利人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法律依据:代为清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代为清偿的法律纠纷适用于我国判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即权利人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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