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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打电话报警,肇事者跑了,然后交警。打电话给他,他又回来了,算不算肇事逃逸不算肇事逃逸肇事逃逸不算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 2022-11-25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行为:主观上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救助义务,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逃离道事故现场的,或者客观上没有逃离现场的行为的,那么就不会被认定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构成肇事逃逸的,主观上行为人应当有逃避法律责任的动机,客观上,行为人应当实施了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对于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应这样对肇事逃逸进行定性:行为人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并且为逃避相关的法律责任,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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