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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呢

投融资 2022-11-25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以及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等。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五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3、对已经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这种事实,且仍然处于继续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改变所募资金的用途、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也能够发行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第十八条
    发行人依法申请公开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注册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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