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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共同债务在法律规定上怎么认定

婚姻债务 2022-11-25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同居的债务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名义或者事后一方当事人追认的或者虽然是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是用于共同生产生活的,其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属于个人债务。法律依据:认定同居的债务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名义或者事后一方当事人追认的或者虽然是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是用于共同生产生活的,其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认定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的办法:双方因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而一方在同居前的个人债权债务,或者在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形成的,且归个人所有的债权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对同居共同债务进行认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同居期间以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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