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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其他 2022-11-25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属于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记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处罚是:
    1、在交叉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在相应车道从转弯车道上直行或从直行车道转弯,同时有闯红灯行为的,扣6分并罚款;
    2、在不允许掉头或禁止左转弯的路段掉头或左转弯,违规进入专用车道的,扣3分并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有3种:
    1、在有交通指示灯的交叉路口时,没有按照所在车道的路面导向行驶;
    2、在不允许掉头或者转弯的路口掉头转弯;
    3、违规进入了其他专用车道行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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