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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公司觉得我的提成点过高,于是调整了薪资,直接砍了半,但是还没有下发最后的薪资文件

讨薪 2022-11-25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今天就降薪的相关法律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工资调整,那么如果公司对我们作出降薪,这是否是老板在赶我们走呢?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应当看工资是否被不合理地下调。一般来说,在合同期内,员工的薪水发放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得无故降薪。
    但是,如果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规章制度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则可以在适度的范围内对员工予以降薪处罚。另还要再看,降薪的流程、依据是否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
    如果公司的降薪既不合理,也没有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认为老板是在用这种办法赶我们走。在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提出劳动仲裁,其次,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员工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并准备好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降薪前的工资发放流水记录、降薪后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降薪通知书等证据,然后积极应诉。
  • 公司不可以随便降薪资。用人单位降薪资应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降低要求及标准,并应提前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当月降低的薪资部分不得高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不可以随便降薪资。用人单位降薪资应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降低要求及标准,并应提前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当月降低的薪资部分不得高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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