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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在镇上私人公司上班的时候,右手无名指和中指远端关节挤断,经治疗,无名指断指接上了,中指由于受伤严重,在靠近手掌关节处截断,请问相似案例工伤认定为几级?

工伤索赔 2022-11-26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右手中指末端缺失,一般会鉴定为工伤九级。因为职工如果具有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或者一手食指2-3节缺失等情形的,就属于工伤九级的范畴。法律依据:如果右手中指末端缺失,一般会鉴定为工伤九级。因为职工如果具有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或者一手食指2-3节缺失等情形的,就属于工伤九级的范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9.2九级条款系列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
  • 右手中指末端缺失进行工伤鉴定会被鉴定几级伤残,要看鉴定机构实际作出的鉴定结果,只是听是无法作出准确判断的,需要专业的的机械以及经验才能做出正确的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工伤程度符合下列标准的有伤残等级: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职工的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的,一般就会开始评伤残等级。法律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9.2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5.
    10.2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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