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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欠款还清了,对方不撤诉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26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银行起诉了,但当事人在开庭前结清欠款的,当事人可以与银行协商请求其撤诉;由于欠款已还清,诉讼标的也不存在了,银行向法院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欠债起诉胜诉后对方每钱还的,可以协商要求对方分期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是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追讨欠款的方式具体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如果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但应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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