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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还建房有没有房产证的

房屋产权 2022-11-26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还建房可以办房产证,但是需要居住满五年。还建房是为了实现统一的规划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的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所建的居住用房。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 还建房能办房产证。只要还建房不存在法律不予登记的情形也是可以登记的。申请不动产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还建房是可以办房产证的。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然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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