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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车借给无证的人使用出了车祸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6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借给无证驾驶造成事故的,车辆使用人和车主都要承担责任。根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在下列情形下,租借车的过错归车主:
    1、提供的机动车不适合驾驶,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告知实际使用人,导致事故发生;
    2、出租、出借时,未对实际使用人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慎的审查;
    3、车辆所有人未告知实际使用人有关机动车限速、限程等运行参数,或者未尽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车辆转让未过户借给他人,出车祸的,由受让人和车辆的使用人负责。由于车辆已经转让的,原车主不担责,但是如果属于未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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