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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深圳的交的社保,现在已经不在深圳回长沙了,社保养老金可以转过来吗?我目前在长沙交的是灵活就业的,跟以前的社保不一样,请问可以积累在一起吗?

社会保险 2022-11-27 0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在两个地方同时都交了社保,可以办理社保转移。单位已经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应该立即停止自己缴的那一份社保,然后向单位反映情况,去向社保局申请将两个社保转移到一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社保的转移办法:先由原单位转出劳动者的社保关系;然后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再由劳动者的现单位或者劳动本人去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最后在登记后每月按规定缴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 在上海交的社保可以转回老家。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等随本人转移,本人可以在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并且之后在该地进行缴费,缴费年限能够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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