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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没有按执行协议还款然后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1-27 06: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法院判决后没能力偿还欠款,但是有第三人代为还款的,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没有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等待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如果法院判决后没能力还款,如果有第三人代为还款的,可以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没有的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可以等待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执行庭要求还钱但是没钱的,可以先尽量与对方申请调解,减少还款的数额,或者协商分期还款,只有当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的时候,才会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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