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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该告谁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7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三人履行的意思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前提是要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具体的操作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确定。
    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的承担: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代替履行成为履行主体,并不表示第三人因此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债权债务合同中,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如果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规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说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之间另有约定,按约定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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