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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政处罚法37条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 2022-11-27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的处理办法:被处罚人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举报、投诉,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其改正;或者被处罚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违反《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即为行政处罚决定不合法,若当事人就此事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则可以依此认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当作出撤销判决或重做判决,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的进行如下:调查取证;立案;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组织听证下达听证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拒绝执行的进行催缴,拒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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