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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哪些程序

子女抚养 2022-11-27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子女抚养权变更的程序: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达不成一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起诉时,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能够证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证据,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下:
    1、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与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在5日内通知被告。
    3、若经过法庭审理查明被告确有不适应继续承担抚养权的情况,应当判决抚养权转移给原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1、起诉。即当事人在符合起诉条件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2、受理。法院审查之后受理立案;
    3、立案法院通知原告已经立案,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提交答辩状等;
    4、审理;
    4、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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