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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款,妻子有没有连带责任

婚姻债务 2022-11-27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的。因为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他们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相应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所以一般负有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用于个人花费,那么则没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欠款的情况下,老婆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但涉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应连带清偿。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用于个人花费,那么则没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老公欠款的情况下,老婆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但涉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应连带清偿。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用于个人花费,那么则没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该债务是双方签订的,或一方签订的债务,而另一方追认的情况下,此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还款。如果只是丈夫个人的债务,而妻子并不知情,或知情后,妻子并不追认的债务,离婚后,妻子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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