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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租房,短租半年,房东不愿意出中介费,全让租客承担一个月的中介费

房屋租赁 2022-11-27 2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收取一个月租金,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各支付一半。具体方式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租房子的中介费一般是一个月房租,在出租和承租方各收取租赁总价的50%。还有另外一种租房方式,就是按当时的市场价。直接给中介公司,不管中介给房客的价格是多少,中介公司一年的给你10个半月的房租(按时价约定的价格,都会写在合同上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租房中介跑了,房东未收到租金可以赶走房客。房客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中介跑了房客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重新补交房租,同时及时报警向中介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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