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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2年,结婚时,女方带一位两岁男孩。现女方无故携带其私人物品和孩子离家出走,后提出离婚。结婚前,女方向男方索要了彩礼十几万元。请问:男方该不该出孩子的抚养费?男方该不该向女方要回一定的彩礼?男方可不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女方?

彩礼 2022-11-28 0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和彩礼可以一起诉讼。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有孩子,那就说明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过,除非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否则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当事人在有孩子起诉离婚,如果属于因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的,离婚后女方需要返还部分彩礼。但是如果孩子由女方抚养的,男方需要依法支付给女方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有孩子,具有以下情形的,彩礼钱要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此外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应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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