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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方机动车全责,买的全险,伤者医药费保险公司是不是全部报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8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车祸中的当事人的医疗费是应当按照双方的责任主次划分来承担的,责任越大的,承担的医药费数额也就越大;责任的划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因交通事故受伤发生的医疗费可以申请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或者侵权人已经赔偿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车祸当事人负全责的,当事人受伤的医疗费能走医保报销流程,但其前提条件是需满足医保报销条件;车祸中导致他人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自己赔偿,不能够通过医保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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