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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标的应该如何判断

抵押担保 2022-11-28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股权质押的标的的判断是:质押的是股权中的资产收益等财产权益,而不是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性权利。以股权质押的,股权的质押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价格计算的判断方式:
    1、根据该股权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
    2、根据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数额确定;
    3、根据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额确定;
    4、根据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确定;
    5、根据审计、评估机构作出的价格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一般认定需要进行评估才能通过。股权质押评估的方法为:
    1、根据该质押合同在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
    2、按照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数额确定;
    3、按照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额确定;
    4、按照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确定;
    5、按照审计、评估机构作出的价格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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