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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变更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2-11-28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能变更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权。孩子的抚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予以变更,只要变更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法院则应予准予;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由父母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变更。夫妻离婚后,如果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的,另一方就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协议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且一般可由父母自行采取协议方式变更,协议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变更。起诉变更必须符合如下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宜继续抚养子女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协议离婚后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如果协议离婚约定孩子抚养权后,一方发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有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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