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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死亡了,如果再婚需要什么证明文件才可以办理结婚证

结婚 2022-11-28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自动消除,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结婚双方各自拿的身份证、户口本、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 一方丧偶的,婚姻状态就自动消除了,结婚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如果要再婚的话,只要带着死亡证明以及结婚双方各自拿的身份证、户口本、双人合影照片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就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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