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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之间债务可转让吗

婚姻债务 2022-11-28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两人之间的债务只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就可以进行转让。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夫妻间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如果该债权是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则不可以转让,且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个人的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如果要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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