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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房产证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8 1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前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的处理: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提前写明房子所有权人,待房产证办好后,双方再按照协议结果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分割房屋。但法院原则上不会处分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所以夫妻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再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房子还没办房产证,首先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然后带齐离婚协议书、房产析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再到房产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离婚房产变更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未办理房屋产证的离婚纠纷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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