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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子女抚养 2022-11-29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子与继父母抚养关系的确定:当继父或继母对继子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继子与继父母之间便形成了抚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可以按照下列标准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1、继父母与其继子之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存续期间,其继子与其共同生活的;
    2、其继子属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依法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其继子属于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2、继父母与其继子之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存续期间,其继子与其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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