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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4号离职的,当月社保公司需要给员工缴纳吗?缴纳了公司说要从员工工资里面扣掉

其他 2022-11-29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离职当月,若是在月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本月的社会保险费用;若是在月中或者月初的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社保通常是工资发放时单位同意扣除之后直接划拨到社保账户里面,工资发放标准一般是次月发放上月工资,所以扣除的社保也是上个月的社保,依次类推就形成了当月缴纳上个月的社保。

    对于社保缴纳,是当月交当月的,但是扣款是从下个月开始扣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社保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离职人员需要对应当职工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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