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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目的赠予的手机,需要归还吗

其他 2022-11-29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未结婚的能要求返还。因为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将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认定为彩礼,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赠与人要求被赠与人依法返还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法院应当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前赠与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来,婚前恋爱时的消费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的,因为恋爱时的消费是当事人的一种日常支出,当时消费了不能返还,恋爱是送的礼物是赠与也不能主张让对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婚前赠与的可要回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因将这种恋爱消费认定为彩礼,所以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分手后是能让对方返还的。
    但像男女双方为日常交往所消费而赠送的礼物,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将赠与要回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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