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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人再能否转让

房屋产权 2022-11-29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人不能再次转让。房屋产权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行为人无权处分。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房地产转让的方式有:买卖、赠与、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不能转让的房地产包括: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一般不可以转让。在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产权证等证件材料,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无法进行登记过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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