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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仲裁裁定怎么执行

劳动仲裁 2022-11-29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仲裁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 合同纠纷仲裁裁定在作出后即生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 合同纠纷仲裁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效力。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合同纠纷的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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