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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有车在后方追尾,导致一名电动车车主死亡,该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9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被追尾的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方被车撞死了的,责任人需要赔偿的数额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行为人造成对方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死者在车祸后有接受治疗,责任人还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方肇事逃逸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经查获后,由逃逸当事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应当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逃逸当事人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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