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 2022-11-29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应进行刑事处罚的;不满十四周岁应免于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损害后果,及时改正的;以及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处罚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不予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或者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