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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承包合同需要公证吗

土地纠纷 2022-11-29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转让承包合同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增强其效力的证明力,并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法定有效条件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土地转让承包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当事人将自身的土地承包合同向他人进行转让的,一般不需要公证,不过当事人是可以选择公证的。《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要求是:
    1.需要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才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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