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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

子女抚养 2022-11-29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法定的情形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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