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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法院强制执行传票,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2-11-29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逾期不履行就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法院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当事人申请,然后法院审查后如果予以受理的,可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就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措施,最后经执行的款项交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采取的措施是: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扣留提取收入、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进行查扣程序、查封财产保管、拍卖和变卖、采取搜查措施、传唤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对不动产执行、进行证照转移、对行为执行、迟延履行、进行继续执行、执行威慑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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