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继承房产要过户吗

遗产继承 2022-11-29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房产需要过户。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申请继承登记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证明,继承的房产办理过户后取得产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继承房产按照如下方式过户:当事人自行或委托法人依法向房产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申请,经该机关依法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核准过户登记,并发给新房产权属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遗产继承后一般不需要过户,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是如果继承后,继承人要处分继承所得的不动产的,应当在处分前进行过户登记,否则无法转让。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汕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