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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不够用如何办

子女抚养 2022-11-29 2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不够用可以和不直接抚养方协商增加,如果协商不成,对方不愿意增加,而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并且不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抚养费不够用的情况下,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由父母双方协商增加抚养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但需满足如下法定情形: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子女抚养费不够用,双方可以就增加抚养费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提出增加的一方收集相关证据,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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