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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就质押物出租吗

抵押担保 2022-11-30 0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不可以就质押物出租,债权人对质押物具有保管义务,如果在没有经过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质权人随意处置质押物导致其发生损毁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民法典中规定质权人不可以擅自将质物出租,质权人如果对质押财产擅自进行处分没有经过出质人同意的,造成质押财产损害了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出租权可以质押。如果出租权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且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出质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将该权利质押给债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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