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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书上写的一周探望孩子一次,现在不让看

子女抚养 2022-11-30 0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不让看孩子的解决办法:第一,可以请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面进行协商,重新约定适合双方对孩子的探视权;第二,协商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再次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探望权人可向法院请求协助,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民法典》规定办完离婚后不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孩子,探望权这是法定的权利,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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