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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合同时未说需要提前15天打离职报告前面离职的人也没有提前15天这个说法都是当天报告就行今天新出的规定离职需要提前15天打报告不然不与结算工资我今天离职可以不算在这个约定内吗

其他 2022-11-30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将到期,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要求。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 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经用人单位批准辞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在时间期限到达后,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且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在以下情况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按劳动者上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代通知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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