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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中途退租该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 2022-11-30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房屋期间中途退租的处理是:出租人中途退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期间中途退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中途退租的责任承担方式,并且合法合理的,则按其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期间中途退租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
    1、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中途退租的责任承担方式,并且合法合理的,则按其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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