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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公司法债权人有哪些权利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30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债权人有以下权利:
    1、债权人代位权;
    2、债权人撤销权;
    3、转让权,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免除债务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公司债权,指的是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履行一定行为或不履行一定行为的权利。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是民事活动的主体,可以依法享有债权。而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有债权人即有债务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法人有以下权利:
    1、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
    2、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
    3、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公司职员、股东等人员按照章程履行相关义务的权利;
    4、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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