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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可不可以买卖

房屋买卖 2022-11-30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在下列情况下不可买卖: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只取得使用权的房产;鉴定为危房的房产;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产;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产;所有权有纠纷的房产;法律限制交易的房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农村房屋可以在本村内买卖,需符合以下条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均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房屋买卖需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农村房屋能买卖,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买卖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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